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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10月高职扩招工作操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0-05-29 浏览次数:8245

皖招考〔2019〕40号

 

各有关高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省一系列文件精神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补报名计划的通知》(皖教秘发〔2019〕129号)要求,我院制定了《2019年10月高职扩招工作操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高校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安排落实好10月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报名组织和咨询服务。各招生院校要在努力完成好扩招任务的同时,按照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制定招生章程,严格落实招生规矩和纪律,确保扩招工作平稳有序高质。各招生院校须在10月2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以PDF文件格式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邮箱:pzc@ahedu.gov.cn,文件名以“院校全称+2019年10月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命名)。经审核同意备案后的章程方可向社会公布。省考试院将在网站上统一发布学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参考样式见附件1。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9年10月12日

2019年10月高职扩招工作操作办法

为确保我省2019年10月高职扩招工作安全、平稳、顺利,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报名对象

重点面向2019年退役的军人,同时兼顾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3类人群。2019年已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10月高职扩招报名。参加10月扩招报名且被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

招生院校及其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下达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补报名计划的通知》(皖教秘发〔2019〕129号)执行。

二、报名条件

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安徽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19〕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45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先期出台的有关文件中关于报名条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时段为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考生须先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点击首页“高职扩招”进入报名信息填报页面。

考生须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和填报项目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所有项目。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并核对无误确认后方可提交。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任何人不得修改。

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参加安徽省2019年10月高职扩招报名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的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招生院校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进行身份证读取确认和采像,经身份证确认和采像的考生报名方有效,才能进行资格审核。

招生院校现场报名时须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严格审核考生资格,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采集志愿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后,按照报名库结构上传报名考生信息,从省考试院数据报送平台导出考生报名信息及照片信息等。

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的类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岗证,务工证,土地承包证等。严格审核非皖籍人员的报考资格(应审核其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发放单或社保证明等)。

考生应当现场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上述有关材料应当存档备查。

四、测试

高职扩招实行招生院校自主测试录取的模式。测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照考生毕业类别和省教育厅明确的免试政策,各招生院校分别组织实施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可作为合格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可作为选拔性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2019版)》命题。招生院校于考试前在学校网站公布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大纲,并严格按照测试大纲进行命题。命题工作要坚持政治性、公平性、科学性、规范性四项基本原则,选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家制定命题实施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明确纪律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安全、科学地实施命题。试题清样(含备用卷)密级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确定,使用后的试题清样(含备用卷)应在考试结束后密封存档备查。

各招生院校可根据专业特点,采用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等形式,但必须确保公平公正和一定的区分度。考试只能在本校校园内组织进行。

考试时间、考试范围、考试办法等由各招生院校在其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招生院校要严密考试全程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要求命题制卷、运送保管,要严格按招生章程公布的办法,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规范组织考试,严禁流于形式,走过场。考务组织要规范有序,对试卷保管、考试等环节实行全程音视频监控,考试完成后应及时将有关纸质材料、音视频材料等归档备查,并按规定妥善保管半年以上。省考试院将选派巡考员对各校的考试组织、安全保密等工作进行全程巡查。

五、录取

(一)预录取

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测试成绩等因素自行确定分数线,严格按照公布的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进行预录取,经招生院校领导组集体研究,按规定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12月1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按照标准库结构于12月5日前上传省考试院备案。

(二)考生确认

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12月10日-12日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确认办法将通过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附件: 1.招生章程参考样式

2.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附件1:招生章程参考样式

***学院2019年10月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二、层次:(本科或专科)

三、办学地址:

四、办学类型:(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2019年10月高职扩招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依据扩招报名人员类型: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分类安排专业单列计划)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招生对象及计划数

学制

退役军人

农民工

           
           

备注:

1.

2. …

3. …

六、院校报名及资格审核:

已取得2019年10月面向社会人员扩招报名考生号的考生至我校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明确具体时间、报名办法及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等)。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二)考试类别:按考生报考类别分为“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类。考核方式为笔试。文化素质测试可以作为合格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为选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需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

1.报考类别为“*****”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2.报考类别为“*****”考生只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3.……

(三)测试科目:

1.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2.文化素质测试:

八、录取规则:

(一)录取规则:

1.所有考生均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类别和专业分别录取。

2.依据各类别、专业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过程针对报考类别、专业间生源不平衡情况,在保证不突破学校总计划及提高学校录取率基础上,学校将进行适当的类别与专业计划间的调整。

(二)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19年**月**日,我校依据招生计划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公示。

2.考生录取确认:2019年**月**日至**日,预录取考生登录省考试院指定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九、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十、学费标准:按照物价局核准的全日制专科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单独编班、分类培养、分类教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各类别及专业的教学、学习方式及教学总课时,详见我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十二、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奖贷助补免措施: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十四、其他须知:

(需要考生知悉的相关事项)。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二)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